海南八类人才可享多项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中包括院士每月发给3000元津贴,博导每月发给1000元岗位津贴,突出贡献专家每月发给300元津贴;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需要“农转非”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优先解决,子女入学问题,由户口所在地的教育部门安排好就读;本人属留学回国的,其随归子女在两年内参加高考、中考的,参照“三侨”子女入学规定给予照顾;优先解决住房问题,并给予一定数额的安家费,属调入的,如需购买自住的经济适用房,每户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10万元,在用人单位工作5年以上的,房屋产权归个人所有。
除生活上的照顾外,在工作方面海南省也有不少的优惠政策。比如,调入的博士后人员,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可以直接确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调入海南省工作的“教授级”、“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经省政府人事部门确认后保留原待遇不变。调入的优秀人才,用人单位根据本人科研项目、课题需要,向省政府科技部门申请科研启动经费。此外,海南省为了鼓励企事业单位吸纳人才,规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加优惠的办法引进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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