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应在约束中流动
章政教授表示信用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市场主体(政府、企业、个人)之间对其未来的承诺或合约履行的状况,及为了确保承诺或合约履行的制度。市场经济是以分工和交换为基础的,在交换的过程中会发生各种要素(包括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而这种要素的自由流动又必须是有计划有秩序的,不能是任意的,否则就没有信用可言。
在企业与人才的雇佣过程中,双方不能互兑承诺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从人才的角度而言,人才违约最重要的一点是因其缺乏信用意识,这与我国目前的经济环境有很大关系。人才做为一个自然人很容易受到来自外界的各种影响,使其就业行为本身不再是一种稳定的行为。另外人才的受教育程度与其流动也有很大关系。据有关调研分析显示,受教育程度高的人在职业的选择上会相对稳定,职位较高,流动性较小。而受教育程度较低的人流动性偏高。做为雇佣方企业,往往只从企业自身出发,更注重企业的盈利和发展,忽略了员工个人的发展,这也是人才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企业应该把员工个人的发展与企业的发展结合起来考虑,加强与员工的沟通,能够让员工在为企业服务的同时也能得到大的发展。
避免违信行为发生应加强个人信守合同、企业信用管理控制和监督。在我国诚信体系尚未完善的前提下,供需双方要自行监督,例如可以对个人的工作调动、任意违约离职、企业的雇佣信用等情况做个记录,个人或企业可以通过记录对对方的信用有一定的了解,有利于双方做出正确的选择,共同维护信用人才市场。(完)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