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城固:工伤认定实行书面告知制度

2004-10-14 00:00
    陕西省城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从今年三月份起,对工伤认定实行书面告知办法。截至目前,全部12件工伤认定申请案均在法定时效内作出认定决定。 

  这一方法实施后,当伤亡职工或其家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书面告知其需要提交的身份证明、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住院病历资料、证明其主张成立的其他证据 

材料,以及提供这些资料和证据的时限。同时,书面告知提出认定申请的对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及第三人)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劳动合同、工伤事故处理结案材料等相应的资料和证据。 

  实行工伤认定书面告知办法,保障了工伤当事人的知情权和举证权,缩短了调查取证时间,提高了工伤保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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