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1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包头生环局 2025-09-19 20: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918日我局拟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918日-20259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5191892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服务中心(014060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内蒙古亿豪铝业年产15万吨高端铝深加工产品项目

内蒙古包头铝业产业园区生态铝业园区

内蒙古亿豪铝业有限公司

包头市驰恒环保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主要利用现有1座生产厂房,以电解铝液为主要原料,添加铝硼、铝铁、铝镁等中间合金,经精炼、扒渣、过滤、连铸连轧、拉丝、复绕等工序生产铝杆、铝单丝、绞线、电缆等高端铝深加工产品15万吨/年。主要设备包括保温炉、连铸连轧机组、炒灰机、拉丝机、绞丝机、高速绞线机、切粒机、紧密复绕机等;同时配套设置原料堆存区、成品暂存区、储油间、液氮储罐、循环冷却水池、乳化液循环池、炒灰间、废气处理设施、一般固废间、危险废物贮存库及办公楼等公辅及环保工程,供电、供排水等公用工程依托园区。

(一)废气:熔炼铸造工序的保温炉以天然气作为燃料,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保温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保温炉熔炼废气经烟气收集管道和集气罩收集进入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金属熔炼(化)炉燃气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连轧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油雾(以非甲烷总烃计),经集气罩收集进入静电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炒灰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全自动铝灰处理一体机内集气管道收集进入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熔炼工序及连轧工序未捕集的废气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排放,厂区内颗粒物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附录A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本项目循环冷却水系统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后经园区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3类排放限值

(四)固废:本项目新建两座危险废物贮存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二次铝灰、除尘灰、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分区暂存于1#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废拉丝油、油雾净化器产生的废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分区暂存于2#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均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乳化液直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

本项目新建一座一般固废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耐火材料、废陶瓷过滤板、原料包装产生的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暂存在厂区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天然气、乳化液、拉丝油、废拉丝油、废润滑油、废油(主要成分为废乳化液)、二次铝灰及除尘灰,经报告书中计算判定,Q值为0.6501,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主要风险事故为风险物质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事件。项目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天然气由园区管网提供,厂区不暂存;乳化液、拉丝油储存于储油间,储存量较少,且储油间设置为重点防渗区;二次铝灰及除尘灰采用防潮吨包袋包装,废拉丝油、废润滑油、废油采用废油桶密封包装,分别暂存于两个危险废物贮存库,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设计建设,废油类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导流渠、收集池,地面及裙角铺设防渗材料。同时建立政府、园区、企业环境风险三级防控响应机制及应对方案。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

)公众参与: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版)文件要求,本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进行了公示,符合公众参与办法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和建议。

2

元泰丰(包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液体肥生产线扩建项目

包头土右新型工业园区内元泰丰(包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元泰丰(包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乾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在现有厂区内扩建1条年产8万吨液体肥生产线,以氨基酸营养液、尿素、硫酸钾、矿源黄腐酸钾、磷酸一铵、柠檬酸等为原料,通过混配、过滤、乳化、灌装等生产工序生产聚谷氨酸营养液7万吨/年、大量元素水溶肥1万吨/年。新建2台5000升反应罐,将现有工程一级、二级反应器改为原料和成品储罐,配套建设成品储存区、实验室、一般固废暂存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办公生活设施、供水、供电、供热等依托现有工程。

(一)废气:大量元素水溶肥、聚谷氨酸营养液配置过程中投料废气和尿素水解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文丘里+除雾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全封闭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过程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氨、硫化氢,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氨、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投料及水解未被集气罩收集的颗粒物、氨无组织排放;实验室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硫酸雾、氯化氢,通过通风橱排风系统收集后经干式酸雾吸附装置吸附最终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二)废水:生产废水包括清洗废水、洗涤废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水和实验室保洁废水,其中清洗废水、洗涤废水均回用于配制工序,不外排;纯水制备系统排水实验室保洁废水与生活废水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经管网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级标准。本次扩建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三)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3类排放限值

(四)固废: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为实验室废试剂和药品实验室废液废实验室器皿、废包装物(沾染危险特性物质废干式酸雾吸附剂、废机油、废活性炭、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其中实验室废试剂和药品实验室废液废实验室器皿、废包装物(沾染危险特性物质废干式酸雾吸附剂、废机油、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通过专用吸污车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已通过验收,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相关要求,依托可行。

本项目新建一间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废包装物(未沾染危险特性物质)、纯水制备装置废滤芯,其中废包装物(未沾染危险特性物质)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纯水制备装置废滤芯由厂家定期更换并回收。过滤杂质收集后回用于对应产品配制工序,满足《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不作为固废管理

)环境风险:本次扩建项目涉及的主要风险物资为废机油、实验室使用的69%硝酸、96%硫酸、37%盐酸及无水硫酸铜,通过对环境风险物质存储量、使用量以及环节环境风险潜势进行核算Q值<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不设评价范围,无环境风险保护目标。现有工程主要危险物质为废机油、天然气,火灾爆炸伴生危险物质主要为一氧化碳。根据现场踏勘和验收资料,现有工程于2025年4月7日取得了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出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并于2023年5月11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现有工程原料罐区设置了围堰,项目区设有分区防渗,各区域防渗系数满足要求;项目区各区域设有安全告知卡、相应警示标志、危险物质说明、应急处置方案、应急疏散图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明确了与园区、区政府和管理部门三级联动衔接关系,并开展了应急演练。综上所述,在采取相应的风险措施和联防联控的情况下,可有效控制环境风险。

)公众参与: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版)文件要求,本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进行了公示,符合公众参与办法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和建议。

3

内蒙古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

高纯硅基材料循环经济升级改造项目

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新型化工及高分子材料产业区

内蒙古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

内蒙古源通鸿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一期、二期项目产生的废盐和废硅粉的利用属于“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中的“其他”类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氯碱生产单元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中的“全部(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类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为二期配套项目,生产的三氯氢硅、四氯化硅全部作为原料用于二期项目生产多晶硅,三氯氢硅、四氯化硅合成为多晶硅生产的一个环节,属于“多晶硅棒生产原料制备生产单元”,因此,本项目三氯氢硅、四氯化硅合成按照整体行业类别分类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  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中的“其他”类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综上,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一)废气:氯气吸收塔工段污染物为氯气、硫酸雾,采用管道密闭收集+氯气吸收塔,经过125m高排气筒排放,氯气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氯化氢合成工段污染物为氯化氢,采用管道密闭收集+两级降膜吸收器+尾气吸收塔+碱液吸收塔,经过118.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硅粉筛分工段污染物为颗粒物,采用负压收集+袋式除尘,经过132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三氯氢硅合成单元污染物为氯化氢,依托二期1级水洗+1级碱洗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依托现有125m 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实验室废气污染物为氯气、氯化氢、硫酸雾,依托二期碱洗装置处理,依托二期125m 高排气筒排放,氯气、氯化氢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一次盐水单元废气盐酸高位槽、酸洗槽、盐酸贮槽呼吸废气污染物为氯化氢,采用酸吸收器,碳酸钠拆包无组织污染物为颗粒物,采用车间沉降,氯化氢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次盐水单元废气高纯盐酸槽呼吸无组织污染物为氯化氢,采用正负压水封罐,亚硫酸钠拆包无组织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采用车间沉降,氯化氢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硅粉筛分厂房工段无组织污染物为颗粒物,采用车间沉降,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氯氢硅合成单元无组织污染物为颗粒物,采用负压收集+过滤器,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高纯盐酸储罐呼吸污染物为氯化氢,次氯酸钠储罐呼吸污染物为氯气,采用密闭管道收集+碱洗塔,浓硫酸储罐呼吸污染物为硫酸雾,氯化氢、氯气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 :本项目运行中产生的酸洗槽稀释用水、活性炭过滤器、保安过滤器反冲洗废水、纳滤分离设备反冲洗废水、树脂塔反冲洗废水、树脂塔再生酸碱废水、碱液吸收塔废水、碱洗塔废水和机封废水经废水储槽收集后进入二期项目高盐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水回用于脱盐水站;渣浆水解废水经二期渣浆水解单元处理后回用于二期工艺废气处理单元,二期工艺废气处理单元新增废水与废水储槽收集的废水一同经二期高盐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回用于二期脱盐水站;实验室废水进入二期项目含氟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水回用于循环水站;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脱盐水站废水、循环水站废水排入二期项目中水回收站,处理后的水用于循环水站补水,废水排入零排处理站;零排处理站处理后的水用于循环水站补水,废水排入高盐废水处理站,最终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

中水回收站、含氟废水处理站、零排处理站、高盐废水处理站可满足本项目和二期项目使用需求,依托可行。

本项目产生的职工生活污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外排九原水质净化厂。

(三)噪声: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四)固废:本项目产生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本项目运行中产生的化盐桶废包装袋,方形摇摆筛、袋式除尘器废硅粉、袋式除尘器废布袋、硅粉料斗、硅粉储存罐废滤芯、硅粉料斗废包装袋,暂存于二期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依托二期的渣浆处理单元干燥剂废硅粉、脱盐水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废制氮分子筛暂存于二期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本项目运行中产生的一次盐水单元废无机膜、废活性炭、废滤芯、废纳滤膜,二次盐水单元废树脂、离子膜电解单元废离子膜、三氯氢硅合成单元废树脂、废活性炭,全装置废润滑油,依托二期的还原尾气回收单元、废气深度回收、高盐废水处理站、含氟废水处理站、中水回收站、零排废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活性炭、高盐废水处理站、含氟废水处理站、中水回收站、零排废水处理站单元产生的废树脂,暂存于二期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期一般固废间、危废间可满足本项目和二期项目储存要求,依托可行。

一次盐水单元产生的盐泥、依托二期的工艺废气处理单元压滤渣、高盐废水处理站结晶盐、含氟废水处理站结晶盐、污泥,中水回收站单元产生的污泥,待鉴定,未鉴定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鉴定后按照鉴定结果进行应处理。

(五)风险:本项目涉及的主要风险物质包括氯气、氢气、氯化氢、次氯酸钠、硫酸、盐酸、三氯氢硅、四氯化硅和废润滑油及泄漏火灾爆炸产生的次生污染物氯化氢等。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V+,因此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经预测,粗TCS储罐发生10mm孔径泄漏事故,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下风向HCl大气毒性终点浓度度-1150mg/m3)的影响范围为1040m,到达时间为24.5 min,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33mg/m3)的影响范围为2990m,到达时间为46.2min。在此范围内,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敏感点为花圪台,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的敏感点为花圪台、索家圪旦、土黑麻淖、全巴图、山羊圪堵。发生火灾和爆炸时产生气态伴生/次生物氯气、氯化氢,液态伴生/次生危害物质为泄漏的有毒有害物料及火灾爆炸事故扑救中产生的消防废水。事故废水主要来源于消防废水和泄漏废液。针对本项目厂区,企业通过设置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和废水集排系统,建设储罐区和装置区围堰、依托二期28000m3的事故水池、各污水处理装置。当三氯氢硅储罐、氯气缓冲罐、装置区等发生泄漏及火灾爆炸事故时,泄漏物以及消防废水首先进入围堰,经围堰进入厂区事故水池,再分批进入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确保事故废水控制在厂区范围内。

建设单位、九原区工业园区、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共同签署了环境突发事件三级联动机制的承诺书,在风险物资对环境保护目标可能造成伤害或生命危险前,按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成相关区域的居民撤离等工作。项目在生产装置、贮运系统、工程环保措施等环节进行管控。因此,项目环境风险可控。(六)公众参与:本项目公众参与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版)文件要求,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和建议。

编辑:DataBMAI 监督:18969091791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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