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22号)
《苏州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二十二)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没有根本改变,2020年全市规上工业煤炭消费量3982万吨标煤,占规上工业综合能耗72%,可再生能源仅占8.5%。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进缓慢,天然气推广等3项重点工程未达序时进度,清洁能源比例未达规划目标。
二、整改实施主体
苏州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级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署,制定全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从能源供应、能源消费、能源行业、能源治理等方面加快推进低碳转型,积极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二)进一步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合理控制非电行业(含自备电厂)、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公用燃煤机组煤炭消费总量,高质量完成省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
(三)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大光伏发电开发力度。积极引进清洁区外来电,加快白鹤滩水电、苏北沿海风电入苏。
(四)推进张家港海进江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中电常熟、吴江盛泽燃机等项目建设,推广天然气分布式综合能源站模式,开展浅层地热能的建筑应用示范,推广地源、空气源等热泵技术。
四、目标任务
到2025年底,全市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至55%,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至13%,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提高至500万千瓦,清洁能源发电装机比重提高至40%。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制定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印发《苏州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推动能源供应、能源消费、能源行业、能源应用、能源治理等绿色低碳转型。
2、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印发《关于下发2024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任务的通知》,推进各地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2024年,苏州市规上工业煤炭消费总量6376万吨。重点压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2024年,苏州市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总量为1902万吨,较2020年减少52万吨,下降2.66%。2025年,根据苏州市各板块产业结构实际,对各地煤炭消费控制目标任务进行适当调整,制订了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清单。
3、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建设。陆续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的工作意见(试行)》《苏州市级光伏发电开发利用财政补助实施细则》《关于高质量做好全市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推动各地出台支持政策举措,鼓励因地制宜推动光伏开发建设,保障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有序接网消纳。在全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上,发布了新能源十大应用场景及首批典型案例,推动“BIPV”“光伏+”等应用新场景加速落地。截至2025年7月底,全市光伏发电累计并网装机770.34万千瓦,占发电总装机比重22.5%,较“十三五”末提高15.9个百分点。
4、着力提升清洁能源利用比例。积极推进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高效节能热泵技术的建筑应用。“十四五”期间(2020—2024年),地源热泵应用面积169.83万平方米,空气源热泵应用面积4.36万平方米。积极争取锦苏、白鹤滩水电入苏能力和苏通“GIL”管廊改造工程建设,增加区外来电量,全市全社会用电量中区外水电占比呈逐年增长趋势。
5、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动苏州市长输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持续保障天然气资源安全足额输送,稳步提升区域资源供应保障能力。2024年苏州市长输天然气供应总量为81.1亿立方,苏州市天然气消费总量为76.59亿立方。中俄东线南通-甪直段、省天然气吴昆线等管线相继投运,江苏沿海管道如东-常熟-太仓输气管线项目预计2025年底竣工投运,苏州市天然气长输管道供应能力预计将达100亿立方,苏州市天然气常规输送和应急保障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张家港海进江LNG接收站项目正积极对接省能源局,已获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因近年新建设的油气输送管道项目已陆续投入使用,清洁能源使用已达整改目标。截至2024年,清洁能源发电装机比重提高至42%。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30日)向苏州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68616058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fgwzhc@fgw.suzhou.gov.cn
苏州市发展改革委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