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确定2008年墙改工作思路

2008-02-29 00:00

  一是我们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办发[2005]33号文件和《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精神,充分利用各种有效的途径进行全方位的广泛宣传,形式要多样,内容要新颖。

  二是严格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要用好现有的墙改专项基金政策,确保基金征收到位、返还及时。要加大对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的扶持,认真做好扶持项目的评审工作。

  三是加大新型墙材的推广应用力度,建一至二个小区在砖混结构中成片使用新墙材示范点。

  四是进一步加大“禁实”工作力度,巩固“禁实”成果。加强执法力度,对已要求关停的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坚决关停,对县区和城市郊区的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排出关停时间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关停措施。

  五是继续加强新型墙材质量监督,加强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资质认定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检验,促进企业不断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升企业信誉。

  六是狠抓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墙改工作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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