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现浇混凝土模板禁止使用竹木顶架支撑的通知
鹤建[2007]130号
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和设施,提高我市施工安全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规范的要求,现浇混凝土模板顶架支撑系统的设计计算必须保证支架系统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必要部位还需进行抗倾覆验算,而竹木材质具有均质性差、易弯曲变形、易断裂、易腐、立杆驳接难保障等现象,致使竹木顶架系统的安全度欠保障,而且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并且结合我市从2001年10月起已要求高支模使用钢支撑以来,大部分施工企业已配置了相关设备,我市建设工程现浇混凝土模板禁止使用竹木顶架支撑的条件已成熟。因此,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我市建设工程项目新搭设的现浇混凝土模板禁止使用竹木顶架支撑。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建工股或市质安站反映。
鹤山市建设局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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