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

2007-04-05 00:00

  我国将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此法将促进和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对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这一由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办法》主要解决了四个问题:理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管体系,明确了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行业监管原则;明确了回收网点规划的制定原则;建立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的备案制度;完善了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登记制度。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行情通立场。联系电话:0571-85871513,邮箱:news@ccement.com。

阅读榜

2025-06-20 13: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