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
我国将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此法将促进和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对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这一由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办法》主要解决了四个问题:理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管体系,明确了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行业监管原则;明确了回收网点规划的制定原则;建立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的备案制度;完善了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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