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湖北随州五项措施强化建筑节能工作

2007-03-20 00:00
  为加强建筑节能工作,湖北省随州市建委采取了五项措施。

  一是制定了《建筑节能质量监督要点》,提高对建筑节能的监管能力。对新型墙材进行取样送检,督查生产企业质保体系。二是大力推进“禁实”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分步实施“禁实”规定。三是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重点对财政拨款或补贴的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共建筑等,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并选用、采购了新型墙体材料。四是强化建筑节能的质量监督。将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是否依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监理规范》对建筑节能进行监理、检测机构是否根据建筑节能检测的有关要求进行检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是否同时验收建筑节能实施情况等列为重点监督内容,逐项予以监督。对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项目,责令相关单位及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查处,一律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五是积极开展示范试点工作。确定市国税局办公楼、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办公楼、融迪大厦作为建筑节能试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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